日前,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推出的競選文宣電視廣告,以「我是台灣人」作為口號,再次強烈訴求族群選票,引起的社會反響不謂不強烈。對於如潮水般湧來的批判聲浪,蔡英文女士回答:認同台灣的都是台灣人。認同,這個名詞,過去十多年在台灣出現頻繁,頻繁到我們反而忽略了這個詞的真正意義,以及政治人物濫用這個名詞的荒謬之處。 那麼,我們不妨討論一下,何為「認同」。 認同,從字面上理解,可以是「認可、同意」的意思,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對象。比如說,「我很認同你的觀點。」也可以說「我對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很認同。」可以看出,認同這個名詞,既然表達的是認可、同意,其對象必然是個可以認可、同意的內容。可以是觀點,可以是價值觀。 認同還有另外一個含義,那就是「相認同屬」,比如說:「我對於北師大有高度的認同感。」、「在海外遇到來自台中的人馬上就有了認同感。」此時,認同的對象應該是一種身分,一種特性。 詳全文:不妨探討何為「認同台灣」(吾爾開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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