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」(NCC)在獲得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的7項承諾後,通過給予新聞台的播放許可。這是官民雙贏的局面,政府免去了涉嫌違憲、違法、限縮新聞自由的質疑;壹傳媒也承諾成立「跨媒體倫理委員會」,納入外部的學者專家擔任委員,進行對壹傳媒主動自律的監督。 媒體受到政府(特別是司法部門)及民間相關人士的監督,在民主國家已相當普遍。壹傳媒不能例外,多次表示歡迎監督,並且認真遵守經與社會團體謹慎論證後的規範,此皆有目共睹,也是NCC願意發給執照的主因。同時,媒體間互相監督批評也所在多有,壹傳媒對此誠懇接受,並感謝同業的指教。 然而,就像媒體報導新聞與監督政府一樣,最最基本的功課就是根據事實、釐清事實、尊重事實,所有的故事展開的報導和評論分析,都必須完全根據事實,這已是媒體工作的ABC。 詳全文:蘋論:歡迎根據事實的批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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